← 回首頁

Xocova(公費)

COVID-19公費用藥
草稿:已對照官方原文整理,尚待科內醫師核對。

一句話結論

無法使用 Paxlovid 或 remdesivir 時的替代選項:確診+任一重症風險因子(懷孕除外)+未使用氧氣+發病 3 天內+≧12 歲輕症。病歷要寫明為什麼不能用 Paxlovid。孕婦禁用,也不能開釋出處方箋。另可用於機構群聚案的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預防性用藥。

公費適用條件

檢驗條件與臨床條件都要符合。檢驗條件同 Paxlovid(任一):

  1. 臨床檢體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。
  2.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  3.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(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)。
  4. 經食藥署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。

臨床條件(任一):

  1. 無法使用 Paxlovid 或 remdesivir 之具任一重症風險因子(除懷孕外),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 3 天內 ≧12 歲以上輕症病人。
  2. 群聚案用藥:機構群聚事件(安養、養護、長照等機構)具任一重症風險因子(除懷孕外)之 COVID-19 確診個案。
  3. 群聚事件預防性用藥:老人福利機構(長期照護型)發生符合新冠併發重症工作手冊群聚事件定義之事件且 COVID-19 篩檢陽性(含快篩),該機構住民經確認符合密切接觸條件(如同房住民)且於可辨識之暴露後 72 小時內,以及具重症風險因子(除懷孕外)者。

重症風險因子清單見 Paxlovid,但懷孕除外(原文只寫「除懷孕外」,未說明產後 6 週內是否同樣排除)。

劑量

治療與預防性用藥相同:第 1 天 375 mg(125 mg 3 錠),第 2–5 天每日 1 次 125 mg 1 錠,共 5 天(7 錠)。

開立流程

  1. 病歷記載開立原因:於病歷或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切結書(方案附件 6)簡要記載,例如重度肝功能不全、既有疾病治療藥物與 Paxlovid 具嚴重交互作用且停藥或換藥有造成疾病惡化風險,或載明相關診斷。
  2. 查健保雲端藥歷(同一病程原則上限 1 次抗病毒藥物治療)、告知並取得同意、病歷記載檢驗陽性與適應症,同 Paxlovid。
  3. 健保卡上傳(得自主辦理):藥品代碼 XCOVID0004。
  4. 領藥:本院有存放則循院內流程;無存放時由醫療機構填領用切結書向合約機構領取後提供病人。Xocova 目前不能用釋出處方箋。

併用禁忌(仿單)

仿單列舉的「併用禁忌」藥物分兩類,處理方式不同:

A. 因藥動學特性而無法停用 → 不應給 Xocova,改用其他抗病毒藥物(原文紅字)

類別 藥物
抗心律不整 quinidine、amiodarone*、propafenone**
癲癇治療藥 carbamazepine**、phenytoin**
抗腫瘤藥物 venetoclax†、apalutamide**、enzalutamide**
抑制腎上腺劑 mitotane**
抗微生物製劑 rifampicin**
草藥 含聖約翰草食物**

B. 服用 Xocova 期間加上代謝時間不應併用 → 停藥或改用替代藥物,於 Xocova 療程結束後第 9 天才恢復用藥(療程 5 天+代謝期 8 天;原文黑字)

類別 藥物
抗凝血劑 rivaroxaban
抗血小板劑 ticagrelor
心衰竭 ivabradine、eplerenone
鈣離子通道阻斷劑 bepridil
慢性腎臟病 finerenone
肺高壓 sildenafil、tadalafil、vardenafil、riociguat
降血脂 simvastatin
鎮靜安眠藥 triazolam、clonazepam
精神科用藥 pimozide、lurasidone
偏頭痛(ergotamine 衍生物) ergometrine maleate、methylergometrine maleate、dihydroergotamine mesylate
抗腫瘤藥物 ibrutinib
食慾素受體拮抗劑 suvorexant
抗微生物製劑 rifabutin

* amiodarone 半衰期長達 15–142 天,建議使用其他無交互作用的抗病毒藥物。 † venetoclax 併用易產生嚴重 tumor lysis syndrome,建議使用其他無交互作用的抗病毒藥物。 ** 併用可能降低 ensitrelvir 濃度、抗病毒效果下降,建議使用其他無交互作用的抗病毒藥物。

未列於表中的藥物依仿單可以併用,但服藥期間需留意可能的藥物副作用。

特殊族群

不符合公費條件時

領用方案未提及自費方式。Xocova 係依藥事法第 48 條之 2 專案輸入,尚未取得我國藥品許可證。

官方來源

主要依據:公費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(115年9月13日第15次修訂)

最後核對官方來源:2026-09-30。以官方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