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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xlovid(公費)

COVID-19公費用藥
草稿:已對照官方原文整理,尚待科內醫師核對。

一句話結論

確診+任一重症風險因子+未使用氧氣+發病 5 天內的成人或 ≧12 歲且 ≧40 公斤輕症病人,可開公費 Paxlovid。開立前一定要查藥物交互作用與腎功能。

公費適用條件

檢驗條件與臨床條件都要符合。

檢驗條件(任一):

  1. 臨床檢體(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、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)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。
  2.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  3.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(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)。
  4. 經食藥署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。

臨床條件:具任一重症風險因子,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 5 天內之成人或 ≧12 歲且體重 ≧40 公斤之輕症病人。

重症風險因子

依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感染臨床處置指引」:

劑量

每次 nirmatrelvir 150 mg 2 錠+ritonavir 100 mg 1 錠,每日 2 次,共 5 天。

腎功能 劑量
輕度(eGFR ≥60 至 <90) 不需調整
中度(eGFR ≥30 至 <60) nirmatrelvir 150 mg 1 錠+ritonavir 100 mg 1 錠,每日 2 次,5 天
重度(eGFR <30,含血液透析) 第 1 天:nirmatrelvir 300 mg(2 錠)+ritonavir 100 mg(1 錠),1 次;第 2–5 天:nirmatrelvir 150 mg(1 錠)+ritonavir 100 mg(1 錠),每日 1 次。透析日於透析後給藥

開立流程

  1. 查健保雲端藥歷:同一病程原則上只能接受 1 次抗病毒藥物治療,確認本次病程沒有重複用藥,並查潛在藥物交互作用;結果記載於病歷。
  2. 告知並取得同意:提供病人(或代理人)用藥資訊,充分說明效益與風險後取得同意,記載於病歷或以「病人治療同意書」(方案附件 5)存查。
  3. 病歷記載:COVID-19 檢驗陽性結果及適應症(重症風險因子),或將「COVID-19 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評估表」(方案附件 3)存查。
  4. 處方:若同次需開其他藥物,得將 Paxlovid 與其他藥物分開開立處方箋;調劑機構可同時交付時則開在同一張。
  5. 健保卡上傳(得自主辦理):藥品代碼 XCOVID0001。
  6. 領藥:
    • 本院有存放:循院內流程給藥。
    • 本院無存放:由醫療機構填領用切結書及病人名單(方案附件 6)向合約機構領取後提供病人;不可由病人或親友自行持切結書與處方箋去領。
    • 或開釋出處方箋,病人先電話聯絡存放藥物之藥局確認後,持處方箋前往領藥。

注意

不符合公費條件時

領用方案未規定自費方式。Paxlovid 已取得衛福部藥品許可證;疾管署口服用藥頁面另掛有「新冠口服抗病毒藥 Paxlovid(倍拉維)可供自費醫療院所」清單。

官方來源

主要依據:公費COVID-19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(115年9月13日第15次修訂)

最後核對官方來源:2026-09-30。以官方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