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話結論
確診+任一重症風險因子+未使用氧氣+發病 5 天內的成人或 ≧12 歲且 ≧40 公斤輕症病人,可開公費 Paxlovid。開立前一定要查藥物交互作用與腎功能。
公費適用條件
檢驗條件與臨床條件都要符合。
檢驗條件(任一):
- 臨床檢體(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、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)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。
-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- 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(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)。
- 經食藥署核准之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驗試劑檢測陽性。
臨床條件:具任一重症風險因子,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 5 天內之成人或 ≧12 歲且體重 ≧40 公斤之輕症病人。
重症風險因子
依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感染臨床處置指引」:
- 年齡 ≧65 歲(以「給藥年」減「出生年」≧65 者)
- 氣喘、癌症、糖尿病、慢性腎病
- 心血管疾病(不含高血壓)
- 慢性肺疾(間質性肺病、肺栓塞、肺高壓、氣管擴張、慢性阻塞性肺病)
- 結核病
- 慢性肝病(肝硬化、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、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)
- 失能(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、腦性麻痺、先天性缺陷、發展或學習障礙、脊髓損傷)
- 精神疾病(情緒障礙、思覺失調症)、失智症
- BMI ≧30(或 12–17 歲兒童青少年 BMI 超過同齡第 95 百分位)
- 懷孕(或產後 6 週內)
- 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(HIV 感染、先天性免疫不全、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、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)
- 吸菸(或已戒菸者):需同時具有任一其他風險因子才符合
劑量
每次 nirmatrelvir 150 mg 2 錠+ritonavir 100 mg 1 錠,每日 2 次,共 5 天。
| 腎功能 | 劑量 |
|---|---|
| 輕度(eGFR ≥60 至 <90) | 不需調整 |
| 中度(eGFR ≥30 至 <60) | nirmatrelvir 150 mg 1 錠+ritonavir 100 mg 1 錠,每日 2 次,5 天 |
| 重度(eGFR <30,含血液透析) | 第 1 天:nirmatrelvir 300 mg(2 錠)+ritonavir 100 mg(1 錠),1 次;第 2–5 天:nirmatrelvir 150 mg(1 錠)+ritonavir 100 mg(1 錠),每日 1 次。透析日於透析後給藥 |
開立流程
- 查健保雲端藥歷:同一病程原則上只能接受 1 次抗病毒藥物治療,確認本次病程沒有重複用藥,並查潛在藥物交互作用;結果記載於病歷。
- 告知並取得同意:提供病人(或代理人)用藥資訊,充分說明效益與風險後取得同意,記載於病歷或以「病人治療同意書」(方案附件 5)存查。
- 病歷記載:COVID-19 檢驗陽性結果及適應症(重症風險因子),或將「COVID-19 口服抗病毒藥物使用評估表」(方案附件 3)存查。
- 處方:若同次需開其他藥物,得將 Paxlovid 與其他藥物分開開立處方箋;調劑機構可同時交付時則開在同一張。
- 健保卡上傳(得自主辦理):藥品代碼
XCOVID0001。 - 領藥:
- 本院有存放:循院內流程給藥。
- 本院無存放:由醫療機構填領用切結書及病人名單(方案附件 6)向合約機構領取後提供病人;不可由病人或親友自行持切結書與處方箋去領。
- 或開釋出處方箋,病人先電話聯絡存放藥物之藥局確認後,持處方箋前往領藥。
注意
- 藥物交互作用:開立前必查。疾管署另有「Paxlovid 藥物交互作用管理建議」(見下方官方來源),最新清單以 https://www.covid19-druginteractions.org/ 為準。
- 錠劑需整顆吞服,不建議咀嚼、分開或壓碎。住宿式機構住民經鼻胃管給藥屬仿單外使用,配置資訊見致醫界通函第 491 號。
- 具肝毒性:可能出現肝轉胺酶升高、臨床肝炎及黃疸。
- HIV 感染者併用可能導致某些 HIV 藥物產生耐藥性。
- 孕婦與產後婦女尚無臨床資料;臨床評估效益大於風險、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。有意願持續哺乳者,需綜合評估哺乳益處與對嬰兒的可能風險,決定哺乳應遵循感染管制措施。
- 不良反應請通報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。
不符合公費條件時
領用方案未規定自費方式。Paxlovid 已取得衛福部藥品許可證;疾管署口服用藥頁面另掛有「新冠口服抗病毒藥 Paxlovid(倍拉維)可供自費醫療院所」清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