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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 痘

通報時限:24 小時內第二類法定傳染病
草稿:已對照官方原文整理,尚待科內醫師核對。

一句話結論

符合臨床條件或檢驗條件其一即通報,24 小時內。 不需要流病條件。檢體是 A 類感染性物質包裝。

通報定義

具有任一條件:

  1. 符合臨床條件。
  2. 符合檢驗條件。

臨床條件

需兩項都具備:

  1. 皮膚病灶如皮疹、斑疹、斑丘疹、水泡、膿疱等,且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。
  2. 具有任一症狀:發燒(≧38℃)、畏寒/寒顫、出汗、頭痛、肌肉痛、背痛、關節痛、淋巴腺腫大(如耳周、腋窩、頸部或腹股溝等處)。

檢驗條件

具有任一條件:

  1. 臨床檢體(如發病期內皮膚水泡、咽喉擦拭檢體或膿疱檢體)分離並鑑定出 M 痘病毒。
  2. 臨床檢體 M 痘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。

流行病學條件

發病前 21 日內,具有任一條件:

  1. 曾與確定病例或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有密切接觸。
  2. 具有 M 痘確定病例報告之國家旅遊史。
  3. 具有野生動物或非洲特有外來種動物(含屍體)暴露史。

檢體採檢送驗

檢體 採檢時機 採檢量及規定 送驗
水疱液、膿疱內容物 立即採檢 無菌病毒拭子擦拭皮膚病灶之水疱液或膿疱內容物,插入病毒保存輸送管 2–8°C(A 類感染性物質包裝)
咽喉擦拭液 立即採檢 無菌病毒拭子擦拭咽喉,插入病毒保存輸送管 同上

官方來源

主要依據:M痘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

最後核對官方來源:2026-09-29。以官方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