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話結論
出疹+發燒(耳溫或肛溫)高於 38℃,再加下列任一項即通報,24 小時內: 咳嗽/流鼻水/結膜炎其一、無麻疹相關疫苗接種史、發病前三週內麻疹流行地區旅遊史。
通報定義
出疹且發燒(耳溫或肛溫)高於 38℃,並具有下列三項條件之任一者:
- 咳嗽、流鼻水或結膜炎(畏光、流淚水或眼睛發紅)三種症狀中的一種。
- 無麻疹相關疫苗接種史。
- 發病前三週內,曾有麻疹流行地區旅遊史。
臨床條件
- 出疹(斑丘疹)且發燒(耳溫或肛溫)≧38℃。
- 有時伴隨咳嗽,或流鼻水或結膜炎(畏光、流淚水或眼睛發紅)。
流行病學條件
具有任一條件:
- 發病前三週內,曾有麻疹流行地區旅遊史。
- 曾與確定病例有空氣或飛沫接觸,或曾直接接觸確定病例之鼻咽分泌物。
檢驗條件
符合任一即判定陽性:
- 咽喉拭子、尿液或全血等檢體病毒培養結果陽性。
- RT-PCR 試驗結果陽性。
- 急性期與恢復期血清 IgG 抗體由陰性陽轉或效價有 4 倍以上增加。
- IgM 抗體陽性,並排除其他可能的偽陽性因子影響。
檢體採檢送驗
三種檢體運送條件相同:2–8°C(B 類感染性物質包裝)。
| 檢體 | 採檢時機 | 採檢量及規定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---|
| 抗凝固全血 | 急性期(發病 7 日內);恢復期(發病 14–40 日之間) | 含抗凝劑(肝素或 EDTA)採血管採集 5 mL 血液,混合均勻 | 採檢步驟見採檢手冊第 3.2 節 |
| 咽喉擦拭液 | 急性期(發病 7 日內) | 無菌病毒拭子之棉棒擦拭咽喉,插入病毒保存輸送管 | 見 2.8.5 備註,採檢步驟見第 3.7 節及圖 3.7 |
| 尿液 | 急性期(發病 7 日內) | 無菌容器收集 10–50 mL 尿液,緊密封口 | 以晨起第 1 次為最佳,採檢步驟見第 3.4 節 |